消防泵驗收要求如下:
1.工作消防泵、備用消防泵、吸水管、出水管和出水管上的減壓閥、水錘消除設施、止回閥和信號閥的規格、型號和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;吸入管和出口管上的控制閥應鎖定在常開位置,并有明顯標記。
檢查次數:所有檢查。
檢查方法:按圖紙觀察檢查。
2.消防泵應采用自灌引水或其他可靠的引水措施。
檢查次數:所有檢查。
檢查方法:觀察、尺檢。
3.分別打開系統中各端測試水裝置和測試水閥,水流指示器、壓力開關等信號裝置功能均滿足設計要求。
4.打開消防泵出水管上的試水閥。用主電源啟動消防泵時,消防泵應正常啟動;關閉主電源,主、備用電源應正常切換。
檢查次數:所有檢查。
檢查方法:觀察檢查。
5.消防泵停止時,水錘消除設施后的壓力不應超過泵出口額定壓力的1.3-1.5倍。
檢查次數:所有檢查。
檢查方法:用壓力表檢查閥門出口。
6.對于消防氣壓給水設備,當系統氣壓降至設計*低壓時,應通過壓力變化信號啟動穩壓泵。
檢查次數:所有檢查。
檢查方法:用壓力表觀察檢查。
7.消防泵啟動控制應置于自動啟動檔。


